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汽车吊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8
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以询价方式,向具有汽车吊租赁资质的单位寻求相关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咨询单位须知
1、被询价的单位必须是有汽车吊租赁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报价已包含所有费用,不得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3、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询价函发布5个工作日起。
递交(邮寄)地址: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道恒力南通产业园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4、采购控制价:
序号 |
汽车吊型号 |
台班价(元/台班) |
备注 |
1 |
16T |
1600元/台班 |
包含人员等一切费用 |
2 |
25T |
1800元/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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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5TK5 |
2000元/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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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0T |
3000元/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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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0T |
4000元/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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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0T |
5000元/台班 |
|
7 |
100T |
7000元/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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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30T |
9000元/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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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60T |
10000元/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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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0T |
15000元/台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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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00T |
20000元/台班 |
5、报价函需封装,在封套上应标明报价人的全称、地址、邮编、电话和传真,以及“在2024年 5 月 15 日9时前不得启封”字样。
6、中选单位按照分项报价最低最多者为条件中选,中选后与甲方洽谈,如能接受其余分项最低价者则为最终中选人,如第一中选人不能接受则甲方与第二分项报价最低最多者洽谈,以此类推。
二、咨询内容
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维修工作需要汽车吊配合,现向具备汽车吊租赁资质能力的单位询各种汽车吊的租赁单价,并签订年度租赁协议。要求租赁单位能按照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需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汽车吊配合生产维修工作。要求租赁单位24小时随叫随到,且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作业完成收到租赁单位开具的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四、本询价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琪 电话:18912255175
附件:《报价函》
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附件:报价函